广场舞大妈真是惹不起!9月11日晚,江苏南通,如皋长江镇某社区广场上,一名男子遭到多名广场舞大妈的围殴,原因不出意外,又是因为大妈们要占用场地跳舞。
据视频显示,一名家长带着孩子饭后来到广场上玩耍,此时一群大妈因为要在此跳舞,便驱赶男子带孩子离开。
男子认为这是公共场所,自己为什么要离开。双方因此发生言语冲突,随后多名大妈一拥而上,对男子一顿输出。
期间有一名大妈在推拉过程中,被推倒在地。随后有人报警,警方对双方进行了批评教育。
社区工作人员也在建议对公共场合划分广场舞区域和儿童游乐区域。
(信息来源:九派新闻)
1、广场舞大妈打人、砸东西、抢场子,已经不是第一回了。是让网友们谈起就色变,因为即便面对大妈们,打不能打、骂不能骂,只能忍着。以至于网友们笑称:这群大妈退休金太高了,才这么有精神。
2、从法律的角度如何看待大妈抢场子呢?
(1)场地属于公共场地,社区广场(非小区内)属于公共场所,既然是公共场所,当然也就不存在谁就应该占用的问题,群众都可以合理的在该场所活动。
所以既然是男子带着孩子先到,他当然有权利在这个场所内,合理的进行活动。而大爷大妈们自然也就无权驱赶他人离开。
(2)大妈打人涉嫌违法。大妈直接上手殴打男子,属于对他人人身进行伤害,涉嫌违法。
依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四十三条, 殴打他人的,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轻的,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;如果是结伙殴打、伤害他人的,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,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。
当然考虑到本案中大妈们打人的情节相对较轻,还属于轻微的肢体殴打,可能双方都有肢体行为。警方最后对双方进行了批评教育,没有作出行政处罚。
3、但从社会实际的情况看,我们认为有必要对类似情况进行严格执法。
近年来不断出现老人霸占广场、老人霸占篮球场等情况引发冲突,老人马路健步走严重影响交通,老人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座霸座等等,引发了群众反感。
尊老是传统美德,但尊老的前提我们认为是老人值得尊重。如果老人连基本的道德都不讲,何以让人尊重?
而这种情况的蔓延,一方面也是法律在老人面前执行的过软有关。我们习惯性地认为老人年龄大了,不要动不动就处罚,或者习惯性地认为法不责众。
所以在有些时候,即便面对的是老人,法律也需要一定的刚性,严格公正执法对老人一样适用。老人错了也应该受到惩戒。只有如此,才能真正维护社会的秩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