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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Uhjnbcbe - 2025/7/20 16:51:00

深圳佳华沙湖广场位于坪山区坪山大道与锦龙大道交汇处西北角,项目由佳华地产开发,联袂LWK梁黄顾、LLA、泛纳设计、KDI及筑博设计等全球大师团队设计。项目占地约8.17万平,总建筑面积约62.5万平方米,容积率5.21,绿化率30.07%。

项目效果图

项目共规划建设9栋超高层住宅+1栋超高层办公+公寓,其中1栋为住宅,建筑高度.1米/52F,2栋为住宅,建筑高度.6米/45F,3栋为住宅,建筑高度.6米/50F,4栋为住宅,建筑高度.85米/44F,5栋为住宅,建筑高度.05米/44F。

6栋一单元为住宅,建筑高度.2米/46F,6栋二单元为住宅,建筑高度.7米/47F,6栋三单元和四单元,五单元和六单元均为住宅,建筑高度.7米/46F,6栋七单元为办公/商务公寓,建筑高度.5米/45F,约米,裙楼为商业。7栋为幼儿园。

年10月9日,在深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了《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关于佳华沙湖广场项目(宗地号:G-)总平面图及外立面图修改事宜的公示》。

因项目优化设计,部分内容须进行调整。,具体修改以本次公示内容为准。相关情况公示如下:


  项目涉及总平面图、立面图调整,主要变更为:


  一、总图修改


  (一)商业屋面轮廓及采光穹顶优化;


  (二)8号、9号坡道由9米加宽至11米;


  (三)一层室外增加出地面风井;


  (四)幼儿园屋面由非种植屋面改为种植屋面;


  (五)屋面采光天井改为景观绿化;


  (六)取消叠水景观,增加室外景观楼梯;


  (七)屋面景观绿化改为采光天窗;


  (八)6栋三四及五六单元六层平面增加不上人屋面外轮廓;


  (九)商业广场局部取消台阶;调整楼梯和电扶梯位置;


  (十)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调整。原因为建筑外轮廓调整与平面布局优化,详见总图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。

项目原总平图

项目现总平图


  二、外立面修改


  (一)外立面玻璃广告幕改为玻璃铝板格栅;


  (二)商业立面造型由石材+LED广告屏幕改为铝板+玻璃;


  (三)玻璃橱窗改为灯箱广告位,玻璃后面的广告幕改为铝板格栅;


  (四)商业广场立面局部叠水景观+LED广告屏幕改为玻璃幕墙;调整石材和玻璃的比例;局部外轮廓调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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