吃炸鸡难道不文明???
别急,
看看官方怎么说。
《张家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
是张家界市第一部
综合性文明行为的地方性法规,
自年3月1日起施行。
其中,
第二章公民文明行为规范
第一节基本文明行为规范
规定:
第九条公民应当遵守的公共环境文明行为规范:
(一)不随地吐痰、吐槟榔渣、吐口香糖、便溺,不乱扔果皮、纸屑、烟蒂、饮料瓶(罐)、包装物等废弃物,不乱倒垃圾、污水,及时清理宠物粪便;
(二)不在禁止的区域内露天烧烤或者露天焚烧秸秆、落叶、垃圾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;
(三)爱护花草树木和绿化设施,不采摘花果、攀折树木、损坏绿地;
(四)使用公共卫生间后应当即时冲水,维护卫生清洁,不占用残障人士专用卫生间;
(五)开展野外徒步、宿营、垂钓等户外活动,自行清理垃圾、废弃物。不污染破坏环境。
所以,
在人民广场吃炸鸡的你,
做到了不乱扔吃炸鸡所产生的废弃物,
那么,
从公共环境文明行为来看,
你的不乱扔行为就是文明行为!
文明城市,人人共建
文明成果,人人共享
尊法、学法、守法、用法来源:永定区司法局审核:燕春来欢迎